國立雲林科技大學個資蒐集同意書NYUST’s Personal Information Collection Consent Form

本同意書說明國立雲林科技大學(以下簡稱本校)將如何處理辦理業務所蒐集到的個人資料。

 

一、本校處理利用捐贈者個人資料之範圍、目的、地區及期限:

1. 本校因執行業務所蒐集個人資料詳如本校捐贈網站內容。

2. 本校因執行業務所蒐集個人資料之目的:執行受贈及募款業務。

3. 本校因執行業務所蒐集的個人資料類別包含:

(1) C001辨識個人者: 如捐贈者之姓名或公司名稱、地址、連絡電話、傳真、電子郵件等資訊。

(2) C002辨識財務者: 如信用卡或金融機構帳戶等資訊。

(3) C003政府資料辨識者:如身份證字號、統一編號或護照號碼(外國人)等資訊

4. 本校利用個人資料期間為即日永久保存,利用地區主要為台灣地區,部份個人資料將因應使用目的可能擴至其他地區。利用方式為書面、電子、網際網路或其他適當方式。

 

二、個人資料之使用方式

1. 本校蒐集您的個人資料依據本校【隱私權政策聲明】,且遵循「個人資料保護法」與相關法令之規範下,蒐集、處理及利用您的個人資料。

2. 若您的個人資料有任何異動,請主動向本校申請更正,使其保持正確、最新及完整。若您提供錯誤、不實、過時或不完整或具誤導性的資料,您將可能損失相關權益。

3. 當您的個人資料使用方式與當初本校蒐集的目的不同時,我們會在使用前先徵求您的書面同意,您可以拒絕

   向本校提供個人資料,但您可能因此喪失您的權益。  

4. 您可依中華民國「個人資料保護法」,就您的個人資料行使以下權利:

(1) 請求查詢或閱覽。

(2)製給複製本。

(3) 請求補充或更正。

(4) 請求停止蒐集、處理及利用。

(5) 請求刪除。但因本校執行職務或業務所必須者,本校得拒絕之。

5. 若您欲行使上述權利時,而導致權益受損時,本校將不負相關賠償責任。如您對上述事項有疑義時,請參考

   本校【隱私權政策聲明】之個人資料保護聯絡窗口聯絡方式與本校連繫。

 

三、 基本資料之保密

您的個人資料受到本校【隱私權政策聲明】之保護及規範。倘若發生違反「個人資料保護法」規定或因天災、事變或其他不可抗力所致者,致您的個人資料被竊取、洩漏、竄改、遭其他侵害者,本校將於查明後以電話、信函、電子郵件或網站公告等方法,擇適當方式通知您。

 

四、 同意書之效力

1. 當您勾選「我同意」並簽署本同意書時,即表示您已閱讀、瞭解並同意本同意書之所有內容及其後修改變更

   規定。

2. 本校保留隨時修改本同意書規範之權利,本校將於修改規範時,於本校網頁(站)公告修改之事實,不另作個別通知。如果您不同意修改的內容,請直接與本校個人資料保護聯絡窗口聯系,否則將視為您已同意並接受本同意書該等增訂或修改內容。

3. 您自本同意書取得的任何建議或資訊,無論是書面或口頭形式,除非本同意書條款有明確規定,均不構成本同意條款以外之任何保證。

 

五、 準據法與管轄法院

本同意書之解釋與適用,以及本同意書有關之爭議,均應依照中華民國法律予以處理,並以臺灣雲林地方法院為管轄法院。